学生处是学院主管学生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比办法,组织开展评奖工作。
三、制定学生违纪处分的规定办法,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和申诉受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国家助学贷款、商业贷款和学费减免、助学结对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开拓岗位,建立基地,规范管理。
六、负责学生保险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军训,参与指导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科技创新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八、做好有关学生管理和动态的信息搜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正确、及时、完整地向学院报送各 类信息。
九、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