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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辅导员精品项目第五期中期检查及第四期结题的通知
日期:2021-12-17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2020〕8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第五期项目中期检查及第四期项目结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五期项目中期检查安排
对2021年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以现场汇报,同时须填写中期检查表。如有其他材料,也可另行撰写报告。
二、第四期项目结题答辩安排
对2020年中立项的项目进行结题答辩,答辩以现场答辩为主,同时审核结题申报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项目结题申请表;
(2)项目成果报告,主要是获批立项以来的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与经验、校内外影响、经费使用情况等;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4)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且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或者以项目建设为基础,申报并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
三、其他
1.材料报送。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表、项目阶段性成果报告和汇报PPT;结题答辩项目申请表需加盖学院公章。
中期答辩项目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结题答辩项目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资料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月8日前。
联系人:胡亚 联系电话:88229032 电子邮箱:huya525@163.com
2.答辩安排
答辩时间:2022年1月上旬,地点:另行通知。
答辩方式:现场答辩(8分钟以内)和审阅材料。
学工部
2021年12月17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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