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落实文明寝室建设各项工作,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文明寝室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创造规范、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文明寝室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8—20级学生寝室及17级建筑学专业学生寝室
二、评选条件
1. 17级建筑学学生寝室评选条件
(1)团结向上。寝室全体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公寓楼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2)遵纪守法。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使用或拥有违章电器行为;
(3)卫生整洁。寝室卫生始终保持整洁,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4)2020-2021学年规范寝室。
(5)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寝室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寝室成员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中排名靠前;
2.18、19、20级学生寝室评选条件
寝室氛围好、辐射带动作用强、业绩突出的文明和谐寝室。当学年内寝室(或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不得评定文明寝室奖学金
(1)寝室成员无校设个人奖学金获得者;
(2)非“卫生规范寝室”或寝室卫生成绩低于8.5分;
(3)寝室成员使用违章电器等违反生活园区管理规定的行为;
(4)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点,寝室有学生在校纪处分期间。
三、工作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学院推荐、学校审核两个阶段。
1.学院推荐(10月9日—10月20日)。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院内活动宣传、择优推荐等工作。每个学院可选送本学院符合要求的寝室参加学校评选。相关材料于10月2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童玲琦老师845767313@qq.com,纸质版(盖章)送至微校园A2办公室。各学院文明寝室推荐名额见附件。
2.学校审核(10月21日—10月22日)。学校将对各学院呈报的文明寝室候选寝室进行资料核实、实地检查等工作,并将在NIT学子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展示相关寝室资料。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把“文明寝室”评选作为本学期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在学生中营造学习文明、崇尚文明、争当文明的良好氛围。
2.各学院在进行推荐与审核时,要重点考察学生寝室基础卫生成绩、寝室整体文化氛围和其在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将表现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作为重要推荐依据。
附件:
1.2020-2021学年规范寝室名单
2.文明寝室申报汇总表
3.文明寝室申报表
4.各学院文明寝室名额
学生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