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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兴达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2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激励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奋发进取,成才报国,宁波创新兴达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在学校设立“兴达助学金”。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兴达助学金”评选办法》,现将2021-2022学年“兴达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外语、机能、信息、土建、生化、设计学院各推荐1名,商、传法、数据学院各推荐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共推荐1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宁波创新兴达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资助名单和人数(12名为限)。
以每生每月1000元标准进行资助(寒暑假期除外,每年为9个月),助学金每学期发放1次。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在籍在校学生。
2.经认定的偏远地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4.积极上进,自强自立,学习认真,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三、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兴达助学金”评审表》,并附相关材料。
2.所在学院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会同宁波创新兴达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确定最终名单。
四、其它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排查,认真做好评审和推荐工作,确保“兴达助学金”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兴达助学金”与其它奖、助学金可以兼得。
3. 各学院请于10月25日前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兴达助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和《2021-2022学年“兴达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学生处,联系人:李青倩、王成,电子版发送至liqq@nbt.edu.cn。
学生处
2021年10月12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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