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兼职辅导员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中的的重要作用,现将2021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观念强,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
②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
③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招聘范围
学校优秀党政管理人员、专任教师、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
四、招聘程序
①报名:填写附件3和附件4于11月10日(星期三)16:00前交至各学院。
②资格审查: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审核。
③面试:学院根据选聘条件和要求、选聘程序等进行统一面试。
④公示。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拟聘用学生、教师进行复核,并将最终名单公示。
⑤统一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学工部开展兼职辅导员岗前培训,并统一颁发聘书。
五、其他说明
学生兼职辅导员聘期为1年,教师兼职辅导员聘期为2年,中途不得离任、退出。凡离任、退出者,不予颁发兼职辅导员聘书或开具有关工作证明。2020年兼职辅导员(教师)可继续担任2021年兼职辅导员,不列入本次兼职辅导员招聘中。
六、其他要求
各学院于11月12日17:00前将《2021年兼职辅导员拟录用名单汇总表》发送至cy@nit.net.cn。
联系人:陈艳,88229031。
附件:1.浙大学波理工学院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2.2021年兼职辅导员需求表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兼职辅导员选聘报名表(教师)
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兼职辅导员选票报名表(学生)
5.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兼职辅导员拟录用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