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学期初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正常的学生管理秩序,帮助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现将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生工作
1.制定新生始业教育方案,方案电子版请于9月7日17:00前发至学工部。(联系人:金慧燕,邮箱jinhuiyan@nbt.edu.cn)
2.收集并整理新生档案,9月30日前,做好“智慧团建”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及团籍档案归档工作。
3.发放《新生登记表》,做好新生信息收集,完善学工系统中新生个人信息。
4.按照新生体检工作专项通知要求,做好学生体检组织工作,确保无学生漏检,督促需复查的学生及时复查,及时了解学生体检结果及身体状况。
二、学风及评优工作
1.做好开学初学风检查工作,关注学生补考情况,于9月22日前将学院学风抽查安排情况和第一周的学风状况报送至学工部。(联系人:金慧燕,邮箱jinhuiyan@nbt.edu.cn)
2.做好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的总结评比工作,启动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
3.做好老生学年小结工作,并及时归档。
4.9月22日前完成老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及时推进各类评奖评优工作。
三、学生情况排摸与安全教育工作
1.及时准确掌握学生返校情况,详细了解未正常报到学生的返校时间和原因,关注延期报到学生情况。
2.关心学籍异动学生。对转专业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学籍异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关心、关注学籍异动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尽快融入新的班集体。开学两周内,按照要求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档案转接工作。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生报到后至9月25日为封闭管理期,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出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原则上不出宁波市。同时,各学院做好学生 “开学第一课健康教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4.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排摸。准确详实排摸暑期家庭受灾或遭受变故学生、学习困难生、心理困难生等各类特殊群体学生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及时安排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投入正常学习生活。各学院请于10月10日前将《学生情况排摸汇总表》报学工部(联系人:周妍,邮箱:zhouyan@nbt. edu. cn)。
5.严格审批学生校外住宿。确因身体、心理等原因需要校外住宿的要严格审批,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承诺制度。于9月12日前将《学生校外住宿情况汇总表》报学工部(联系人:吴晗,邮箱:wuhan@nbt.edu.cn)。
6.开学初是诈骗案件高发期,各学院 要做好开学初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工作。
四、其他工作
1.根据专项通知做好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参保工作。要认真排查各类复学学生医保参保状态,对中断医保的学生要及时续保。(联系人:周妍,662153)
2.根据专项通知,做好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和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补偿、学费减免工作。于9月24日前将学生生源地贷款回执收集后报送学工部。(联系人:李青倩)
3. 本学期的升旗仪式从10月11日开始执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联系人:陈艳)
10月11日 商学院
10月18日 传法学院
10月25日 外语学院
11月1日 机能学院
11月8日 信息学院
11月15日 数据学院
11月22日 土建学院
11月29日 生化学院
12月6日 设计学院
12月13日 商学院
12月20日 传法学院
12月27日 外语学院
1月3日 机能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