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障贷款毕业生合法权益,现将2021届毕业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所有2021届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具体操作流程按照附件1内容进行操作)。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手写签名确认,于7月30日前,将扫描件(建议格式为PDF或jpg)以“国开行生源地还款确认表+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各学院。
二、其他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所有2021届办理非国开行办理的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请填写《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表》(附件2),手写签名确认,于7月30日前,将扫描件(建议格式为PDF或jpg)以“非国开行生源地还款确认表+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学院。
三、数据报送
各学院于8月10日14:00前将以“学院+毕业生信用贷款还款确认汇总材料”命名,将确认还款表、附件3、4汇总发送至liqq@nbt.edu.cn。
四、注意事项:
1.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需于7月底向生源当地资助中心提出再贴息申请,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延期毕业研究生,需向当地资助部门或放款银行说明情况,按当地政策办理。
3.对于已还清所有贷款的学生,无需进行毕业确认工作。需提前还款请查看附件5。
4.请各学院务必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到每位贷款毕业生,并及时上报相关反馈材料。
六、违约后果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如有问题,可咨询学生处,联系人:李青倩
电话:0574-88130124
邮箱:liqq@nbt.edu.cn
学工部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