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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25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将2020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段
考核时段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二、考核对象
全体一线专职辅导员(不含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其中,专、兼职公寓辅导员公寓工作考核由学工部组织实施;已经调离辅导员岗位的人员,由现所在单位考核,考核结果可征询原单位意见。
三、特殊人员的考核
参照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考核流程与考核方式
1.辅导员提交考核登记表。辅导员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交所在学院。其中,人事代理辅导员填写附件2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非在编人员工作考核表》(附件3)两份表格;事业编制辅导员填写附件2和附件5。
2.职能部门评价。学工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于12月27日前对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并反馈给各学院。
3.学院评价。各学院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制定适合本学院的评价标准,结合相关职能部门打分情况,对辅导员进行综合评定,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12月31日前,按照学院辅导员总人数的40%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并将《辅导员年度考核测评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考核表》(附件2)的书面版和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工部。其余辅导员可根据实际表现认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视作合格或不定等次。
4.学校评议审定。学校按照不超过应考核辅导员总人数的20%确定考核优秀辅导员人选,审定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视作合格或不定等次辅导员,在考核等级“优秀”的人员中推荐2名学校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五、其他
1.结果反馈。学工部于1月5日前将辅导员的考核成绩和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2.表格填写。1月7日前,各学院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考核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非在编人员工作考核表》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政管理岗位考核表》的考核结果和年度评语等内容,学校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并将纸质材料报至学工部。
联系人:陈艳,行政楼202室,88130124,cy@nit.net.cn

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考核表
附件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非在编人员工作考核表
附件4:辅导员年度考核测评情况汇总表
附件5: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政管理岗位考核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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