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社会实践与大学生党员培养有机结合,让广大同学在实践中成长,激发学生不断追求、自我超越的内动力,决定举办第四期大学生“体验式实践课堂”,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程介绍
大学生体验式实践课堂立足于挖掘校内外的服务性实践岗位,将实践岗位内容进行系统化梳理,制订理论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安排,学生通过“选课”方式选择对应授课内容进行岗位实践,提供基础性、服务型校内外志愿服务,完成授课任务并考核通过后予以实践学分认定或志愿服务时长认定。
二、课程实施流程
课程实施按照发布实践课程信息——学生自主选课——编排课表时间——理论授课(培训)——学员岗位实践——课程结束成绩认定进行。学工部发布实践课程信息后,学生选择实践岗位,在岗位相关负责人培训后开展课程实践并在结束后递交课程心得。
三、参加对象及课程设置
1、授课对象:各学院根据学生党员发展情况,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等参加实践课堂,不限人数、不限性别。其他学生也可报名参加。
2、课程设置:实践课堂设置理论教学2学时、实践体验10-15学时、总结交流2学时。其中,理论授课由相应的实践岗提供单位进行系统的理论培训,实践体验环节要求学生在岗位上履行职责,总结环节要求就实践体验过程交流心得体会。具体课程岗位设置如下:
(1)文明创建课堂:结合文明校园建设工作,主要针对于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创建及宣传活动,进行学生日常不文明行为引导与监督,同时为师生提供基础性服务。
提供岗位: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岗、食堂监督管理岗、公寓管理服务岗。
(2)创先争优课堂:按照“党课向课外延伸,学习与实践结合”的思路,以学习小组、学生读书会、微型党课团课、志愿服务等诸多载体予以实施,逐步形成“理论与实践结合、实践与服务结合、服务与分享结合”的二课堂。
课堂岗位提供:服务宣讲岗、手绘文明岗
四、考核及结果运用
1、课程考核由学工部根据各学员在实践岗位上的表现,结合各岗位负责的服务单位意见,给出综合成绩。
2、课程成绩采用学分制认定制,结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班和预备党员培训班的实践环节,完成本课堂可抵实践环节要求;同时,实践可认定志愿服务时长,即完成实践课后,可根据实践时间,纳入到志愿服务总事件记录表中,作为公益服务予以认定。
五、其他事项:
1、学工部负责实践课堂的组织工作,综合协调各学院实践学员、实践岗位所在单位等工作,合理安排实践时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各学院配合做好学员招募、考核管理等相关工作。各学院可填写《体验式实践课堂开课申请表》,向学工部提交学员名单申请进行开课,学工部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各岗位学员分配。
联系人:童玲琦,联系电话:88229117
附件:1、体验式实践课堂开课申请表
2、课程岗位明细表
学工部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