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20〕10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7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及项目数
1.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2.2020年我校申报立项项目1项。
二、立项基本要求
1.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继续下放各高校实施。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申报、遴选、公示,并自行发文。各高校立项的项目应当符合《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附件1)。
2.各高校确定的立项项目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填写。各高校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
3.请项目申报人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 (www.ky.zjedu.gov.cn)积极申报。网上填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请申报人在9月14日(周五)前将《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申报书可在平台上下载)填写完整并发送至cy@nit.net.cn(联系人:陈艳,联系电话:88130124)。学校将组织评审后确定立项项目。
三、项目监督管理与结题
为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力度,优化结题流程,自2019年起已将思政专项课题结题权限下放给高校。 每年年底前由党委学工部报请各校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当年的结题清单,相关结题材料由学校留存备查。请我校历年未结题的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做好结题准备,并于12月11(周五)前将结题纸质材料交至学工部。
四、项目清理与论文征集工作
项目清理范围为2013年至2017年立项的浙江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上述项目须在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省教育厅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2018 年立项的课题请抓紧研究并结题。
论文征集范围为 2017 年以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表或待发表的优秀论文和调研报告等。请将相关材料于12月11日(周五)前发送至cy@nit.net.cn(邮件名请注明“厅课题论文征集”字样),相关成果由学校党委学工部推荐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杂志,杂志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优秀的作品将予以表彰和展示。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科研处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