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
学生的档案是学生今后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升学生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定于近期开展全校学生档案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核查范围
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2020级新生和2020届档案尚在学校的毕业生。
二、档案核查时间
9月25日前完成尚未寄送的毕业生档案自查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新生档案转接、自查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老生档案自查工作。
三、档案核查内容
1.档案数量。学生档案要求“一人一案”,档案总数须与学生总数一致。核查出来的多余档案要及时登记或办理移交手续,缺失档案须及时催交转入。
2.档案内容。按照学生在校期间的档案内容检查现有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学生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学籍材料:各学习阶段退学、转专业、休学、转学、降级 (预警期)、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等变更材料;主修、辅修专业的各科成绩表等材料;
(2)表现材料:各类荣誉称号、奖学金登记表及其他获奖评审证明材料;各类处分材料(警告以上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处分决定、解除处分等;学生登记表(高中、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军训鉴定表、社会实践写实记录表、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存根)等材料;
(3)组织材料:入团材料,包括申请书、考察、政审材料、志愿书等(党员组织关系材料按学校组织部要求另查);
(4)应当归档的其他材料,如体检表、出国(出境)审查表等。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档案核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在档案清点、核查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本人和档案材料不符、档案造假或存疑等情况,请及时上报学生处和招就处。学校将于11月初组织全校学生档案检查工作。
各学院要按规定时间完成档案核查工作,并在10月20日前将2020年全日制本科学生档案核查情况登记表和本单位档案自查小结交学工部(纸质版须由所在学院书记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zwy@nit.net.cn)。
附件:2020年全日制本科学生档案核查情况登记表
学生处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