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班导师队伍建设,发挥班导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班导师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20级新生班导师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导师选聘基本要求
1.班导师应由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热爱学生工作的教师担任。
2.班导师任期一般为4年,可连聘连任。班导师因故离校超过1个月的,学院应指定他人代理,超过5个月的,应另行选配,不得空缺。
3.各学院在班导师选聘时,优先考虑专业教师,管理服务岗和实验岗可担任班导师,辅导员原则上不担任班导师。
4.其它具体条件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
二、班导师助理选聘基本条件
1.有正式学籍的大二、大三学生;
2.一般要求是学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加权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排名中等以上);
4.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踏实,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
5.熟悉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其它具体条件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助理工作条例(试行)
三、其它
各学院自行安排班导师和班导师助理选聘工作,并于7月6日17:00前将《班导师及班导师助理汇总表》发送至cy@nit.net.cn,联系人:陈艳,88130124。
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助理工作条例(试行)
3.2020级班导师及班导师助理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