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班导师队伍建设,发挥班导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现将2019-2020学年班导师及班导师助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段
2019年9月-2020年9月
二、考核对象
1.本科生班导师。其中,如涉及到学年内更换的,两人均要考核。
2.研究生班导师。研究生班导师指学院已经明确为研究生班导师,并按照班导师管理的。虽然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但未明确为研究生班导师的科研秘书、辅导员等不按照班导师考核。
三、考核等级
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20%。总人数为所有参加考核的人数,不按照班级数计算。
四、考核方式
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委〔2006〕54号)文件执行。其中,班导师所在班级如有学生因考试违纪受纪律处分的,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
五、考核组织
班导师考核工作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考核优秀的班导师依据文件规定授予“优秀班导师”荣誉。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学院根据文件内容,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六、班导师助理考核
班导师助理考核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助理工作条例(试行)》(理工委学〔2003〕6号)执行。其工作补贴,各学院自行安排。
七、结果备案
各学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在《班导师及班导师助理考核结果报备表》,于9月30日前发送至cy@nit.net.cn,联系人:陈艳,88130124。
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助理工作条例(试行)
3.2019-2020学年班导师及助理考核结果报备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