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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9年兼职辅导员考核及2020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08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兼职辅导员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中的的重要作用,现将2020年兼职辅导员考核及2020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
1.考核时段
2019年9月-2020年9月
2.考核对象
已聘任的兼职辅导员
2.考核等级
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者优先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4.考核方式
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宁波理工委〔2019〕43号)文件执行。
5.考核要求
①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要认真对照聘任后安排的工作任务和学年工作任务的工作完成情况,客观公正的给与评价。
②兼职辅导员的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考核结果作为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等的依据之一。
二、2020年兼职辅导员选聘
1.基本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观念强,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
②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
③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2.招聘范围
行政管理人员、专任教师、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
3.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3
4.招聘程序
①报名:填写附件4和附件5于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16:00前交至各学院(其中,应聘学生工作部兼职辅导员的报名表直接发送至cy@nit.net.cn)。
②资格审查: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审核。
③面试:学院根据选聘条件和要求、选聘程序等进行统一面试。
④公示。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拟聘用学生、教师进行复核,并将最终名单公示。
⑤统一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学工部开展兼职辅导员岗前培训,并统一颁发聘书。
5.其他说明
学生兼职辅导员聘期为1年,教师兼职辅导员聘期为2年,中途不得离任、退出。凡离任、退出者,不予颁发兼职辅导员聘书或开具有关工作证明。2019年兼职辅导员(教师)可继续担任2020年兼职辅导员,不列入本次兼职辅导员招聘中。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6月30日前完成本学年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在《兼职辅导员考核结果报备表》。
2.各学院于7月1日17:00前将《2019年兼职辅导员考核结果报备表》和《2020年兼职辅导员拟录用名单汇总表》发送至cy@nit.net.cn。
联系人:陈艳,88130124。

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2.2019年兼职辅导员考核结果报备表
3.2020年兼职辅导员需求表
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兼职辅导员选聘报名表(教师)
5.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兼职辅导员选票报名表(学生)
6.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兼职辅导员拟录用名单汇总表

学工部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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