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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相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23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
临近期末,现将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期末考风考纪教育
各学院要做好期末复习迎考动员和考风考纪教育,进一步端正学生学习态度,积极营造紧张、认真、公正的考试氛围,从源头上减少考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做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各学院应结合期末、假期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人身、财产、交通等安全教育活动,要特别关心学生(特别是外省学生)离校的交通安全,提醒学生乘坐正规车辆,对张贴、宣传非法营运广告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并报保卫处和学生处。要教育学生不参加赌博、迷信等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做好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工作。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中是否有涉及校园网贷、传销等现象,排查并掌握相关情况;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落实特殊群体的各类帮扶措施。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导师在期末复习迎考、寒假期间深入到学生当中,关心学习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困难等学生的状况,要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适时落实好各类帮扶措施。
4.做好对学生离校情况的排摸工作,在1月10日下班前将学生离校情况(尤其是外省学生无法买到车票等情况)报学工部吴晗,邮箱wuhan@nit.net.cn。
三、落实其他相关工作
1.各学院要做好2019年各项学生工作数据收集、统计、整理工作,完成2019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和2020年学生工作要点,将总结及要点材料于1月10日前报学工部张维雅,邮箱zwy@nit.net.cn。
2.学校鼓励学生寒假回家与亲人共度春节。毕业生为主楼(9-10#楼、15#楼、16-17#楼、25幢1单元、30幢1单元)和研究生公寓楼(32幢和35幢)开放时间为1月16日-1月22日、 1月31 日-2月22日。1月31 日起开始开放宿舍楼的水、电、网络。其他公寓楼开放时间为1月16日-1月18日、2月21日-2月22日。请提醒同学们公寓楼开放时间,教育学生自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同意学生留校,确实因学院工作安排或学科竞赛集训的,提前和生活园区党工委吴晗(661115)联系。延期离校学生(所有楼幢学生)住宿需办理相关手续,由所在学院审批后交生活园区党工委备案(附件1)。返校后应第一时间到本楼管理服务室报到。
3.根据学工部“家校联动”工作意见,各学院要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工作,特别要加强与“三困生”家长的联系工作;学院要负责落实学生评语和成绩单的寄发工作。
4.寒假值班安排另见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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