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第四期申报立项和第三期项目中期检查及第二期结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四期项目申报立项
(一)申报对象:专职辅导员
(二)申报方式:个人或团队均可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教育部申报规范表格)。
(2)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应包括项目主题、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教学课程可提供1—2节课程视频,每节课20分钟以内;项目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要超过2种。
(四)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书、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党委(党总支)核实,并加盖公章交至学工部202。电子版发送至cy@nit.net.cn;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联系人:学工部 陈艳 88130124。
(五)申报要求
详见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宁波理工学[2017]40号)。
二、第三期项目中期检查安排
对2018年立项的3个项目(详见附件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第二、三期辅导员工作精品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以提交书面项目成果报告方式进行,包括中期检查表(附件4)、项目阶段性成果报告(项目进展、阶段性理论成果、实践情况等),其中成果报告自拟目录。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和书面版(一式一份)于12月16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cy@nit.net.cn;书面版装订成册后交至行政楼202办公室。联系人:学工部 陈艳 88130124。
三、第二期项目结题答辩安排
对2017年立项、2018年中期检查的3个项目(详见附件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第二、三期辅导员工作精品立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
(一)项目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表(详见附件5);
(2)项目成果报告,主要是获批立项以来的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与经验、校内外影响、经费使用情况等;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4)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且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或者以项目建设为基础,申报并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
(二)材料报送:项目结题表、项目成果报告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党委(党总支)核实,并加盖公章交至学工部202。电子版发送至cy@nit.net.cn;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联系人:学工部 陈艳 88130124。
(三)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
附件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二、三期辅导员工作精品立项项目》
附件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5:《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表》
学工部
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