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办法(修订)》(宁波理工委【2015】32号)的相关规定,经过班级申请、学院初审并公示、学生工作部复核、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现就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单位、优良学风班等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11月25日至11月29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向学生工作部(行政楼202室)反映,反映情况请务必使用真实姓名。
联系人:金慧燕 联系电话:88229032 E-mail:jinhuiyan@nit.net.cn
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