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选树优秀典型,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办法(修订)》(宁波理工委【2015】32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单位、优良学风班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先进名额
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单位:2-3个;
优良学风班:优秀、良好比例分别不超过创建班级总数的15%(见附件1)。
二、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时间与地点
时间:10月15日(星期二)14:00
地点:行政楼604
三、相关要求
1. 材料上报:
(1) 优良学风创建单位:各学院于10月10日17:00前将学年学风建设工作总结及《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报学工部(联系人:金慧燕 邮箱jinhuiyan@nit.net.cn);
(2)优良学风班:各学院于10月25日17:00前将《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考核先进汇总》(见附件3)报学工部(联系人:金慧燕 邮箱jinhuiyan@nit.zju.edu.cn),若上报班级不符合评选要求,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
2. 现场考核:PPT汇报,每人6分钟左右,重点介绍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的做法与成效。请准备好PPT并自带至汇报会议室。
3. 考核内容:各学院的课堂考勤、不及格率、双证率、出国升学、学籍处理、违纪处分、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基本数据、特色工作、成效等,评委将对这些考核维度进行综合打分,请于PPT中列出。
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办法(修订)
附件2: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信息汇总表
附件3: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考核先进汇总
学生处 教务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