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招生简章国(境)外交流基金奖励政策“高考投档成绩高出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10分(含)、省外本科一批线(或高分优先投档线)20分(含)的录取考生,可获得1万元国(境)外交流基金奖励;高出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5分(含)、省外本科一批线(或高分优先投档线)10分(含)以上的录取考生,可获得5000元国(境)外交流基金奖励。”,现将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及奖励额度公示如下(名单见附表):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5日-30日
联系电话:88229032 学生工作部金老师
88229191 招生就业处许老师
新生国(境)外交流基金奖励的发放以当年实际报到为准;基金奖励用于其在校就读期间一次国(境)外交流学习活动的资助。
附件:2019级新生国(境)外交流基金拟奖励公示名单
学工部、招就处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