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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开展特殊群体学生情况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06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对大学生特殊群体的精准帮扶工作,保障学生成长成才,现决定在全校开展特殊群体学生情况排查摸底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统计范围
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休学学生)
二、摸底特殊群体类别
(1)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的学生(必修课不及格学分≥8或必修课不及格门数≥3门或已被学校学业预警或因学业等问题未能按期毕业的毕业班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心理困难的学生(因个人感情受挫、违纪处分、人际关系、性格内向等原因导致的心理困难学生或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4)遭遇突发事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受自然灾害)的学生;(5)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治疗周期长的学生;(6)涉教学生;(7)校外住宿的学生;(8)遭受校园贷、套路贷的学生。
三、摸底统计内容
详见《特殊群体学生情况排查摸底统计表》,表格通过学校邮箱发送至各学院思政主管邮箱。
四、摸底统计要求
1.特殊群体学生的排查摸底工作要建立在对学生全面、准确熟悉了解的基础上开展,各学院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关爱学生、深入学生群体,及时了解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密切联系家长,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
2.各院部要认真梳理总结前期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特殊学生,要建立特殊学生档案,进行动态管理;要全面跟踪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更新数据与动态;要定期分析研判特殊群体学生的跟踪帮扶工作,确保对每位特殊群体学生追踪帮扶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对排查出来的涉教学生和心理困难学生,各学院在9月25日前要逐一谈话并做好记录。
3.各学院要进一步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关注关爱和帮扶工作。要加强家校联系,家校合力育人,帮助学生健康成长;要定期与特殊群体学生的谈心谈话,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教育工作;要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选派骨干教师、优秀学生与特殊群体学生结对,实行“一对一”帮扶;对于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要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要密切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如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介入、第一时间上报和妥善处理。
五、相关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保密意识,务必做好特殊群体学生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保密工作。
排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9月20日10:00前,将《特殊群体情况摸底统计表》和《校外住宿排查表格》,电子版发送至zwy@nit.net.cn,纸质版由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报送到学工部(行政楼202,联系人张维雅,联系电话88130124)。

附件:1.特殊群体排查摸底统计表格(通过学校邮箱发送)
2.校外住宿排查表格(通过学校邮箱发送)


学工部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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