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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核定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日期:2019-05-09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的要求,我校对勤工助学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结合学校现有机构设置和学校划拨的2019年勤工助学经费具体额度,对全校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核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的主要目的
勤工助学工作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勤工助学工作既要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也要发挥育人功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的面向对象
勤工助学所录用的学生主要为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确因工作性质和内容对学生所读专业有一定要求的,经申请后可以聘用非经济困难生。
三、岗位审定主体和岗位类别
各学院的勤工助学岗位由学院学工办审核后确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勤工助学岗位由学生处审核后确定。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分为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
四、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工作流程
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填写《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学生处审定各部门单位岗位数,统一组织招聘,各单位自行面试,确定录用名单后发学工部备案。(各学院的岗位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流程按照本要求执行)
请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填写《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将表格电子版于5月16日17:00前发至邮箱jinhuiyan@nit.zju.edu.cn,联系人:金慧燕,88229032。

附件:机关及直属部门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


学生处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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