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近期部署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工作(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此项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信息采集对象
具有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成人教育学生信息采集由成教学院负责。
二、信息采集内容和方式
本次核准和补录信息仅为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信息,其余信息学工系统、教务系统已采集。学生需登陆学工系统补录其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并核对其他填报信息。(非在校生的采集方式见附件2、附件3)
三、数据报送时间
1.各学院需组织学生在2019年2月25日17:00前完成学工系统中的信息补报及核对工作;各学院学工办于2019年2月26日17:00前将数据导出交给各学院教务办。
2.各学院教务办组织学生进行信息核对及签字确认,并于3月4日17:00前将数据上报学校教务处。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学生信息采集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信息质量。
2.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学生明白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的意义。
3.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恰逢寒假,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克服现实困难,严格按照时间点完成数据采集和报送,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
1.教学司函[2019]1号_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2.补充说明
3.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
学生处 教务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