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综合事务部 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始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25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新生始业教育是新生适应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新生大学教育的关键环节,不仅可以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合理规划人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激发新生成长成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昂扬的精神面貌迎接全新的大学生活;同时也是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契机和载体。为做好2018级新生始业教育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始业教育时间
新生入学报到——11月初(具体时间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始业教育内容
(一)大学认知教育
1.认识大学: 介绍大学、大学文化、大学精神的内涵和大学的作用,帮助学生理解大学阶段对个人成长发展的重要性、掌握大学生活的内容、大学生活的特点、大学阶段的发展目标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认识专业:通过举行院系领导和班导师与新生见面会等方式,介绍学院专业特点、人才培养模式、师资力量、科研情况、就业方向、近年来的就业率和专业发展前景。帮助学生了解学院和本专业的发展历史、专业特色、学科成就、杰出校友、发展方向、学科设置等,理解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教育理念和学院文化内涵等,激发学生“知专业、爱专业、爱学习、会学习”的钻研精神,从而进一步坚定新生的专业思想、提高他们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认识学校:了解学校依托名城、名校办学,继承、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经过17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本科高校,特别是2018年学校转型并全面实行公费招生,标志着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将迎来全新时代。通过参观校史馆、聆听专题报告会、学习校歌校训等形式让新生了解学校在学科发展、学术研究、学校管理、校园建设以及优秀校友等领域取得的成绩,增强新生的爱校荣誉感、认同感和自豪感,树立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和爱校荣校意识。
(二)基本遵守教育
1.校规校纪教育:校规校纪是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做好校规校纪教育是建设良好育人环境的重要环节。要组织新生紧紧围绕《学生手册》进行学习,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内容,要结合事例,认真讲解,教育引导广大新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增强规范意识和集体观念,将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起来,做遵纪守法的大学生。
2.安全法治教育:安全法治教育是新生入学教育的必要内容。要结合案例,通过讲座、主题班会、座谈讨论等形式,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校园宗教活动以及饮食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教育,坚决杜绝“校园贷”,使新生加强安全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3.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健康教育是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做好新生的心理状况摸排和测评,建立新生个体心理档案,特别是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更要关注,扎实开展扶贫助困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学生身上;要认真做好新生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工作,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员动员。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好始业教育时间、人员和场地,坚持好书记院长论坛传统,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要主动为新生开讲座、作报告;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要求,班导师、研究所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到新生入学教育中来,思政辅导员要自始至终参与新生入学教育的每个环节,及时掌握并反馈学生的思想动态,使新生入学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各学院的联系沟通,为各学院做好新生始业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二)联系实际,细化安排。各学院要按照总体要求和教育主要内容,结合新生教学安排等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新生始业教育计划”,新生始业教育计划请于9月3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新生教育相关工作进展信息要做好宣传报道,并及时向学生工作部报送。
(三)科学实施,确保效果。各学院要按照新生始业教育计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把握好统分原则,规划好教育内容,掌握好节奏频次,注重学习教育方式的创新,不断提高教育的成效。学院将组织力量对各二级学院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情况进行督查,新生心理健康教育测评、新生规章制度测试由学生工作部统筹安排,具体另行通知。

联系人:汪洪,邮箱1344001471@qq.com
联系电话:88229192(办),669169(短号)

附件:2018级新生始业教育计划表.doc

综合事务部 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5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版权所有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浙ICP备06028382号


浙大宁理学子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