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学校第三期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立项结果予以公布,每个项目给予5000元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立项后下达2500元,结题验收后下达2500元。
一、立项项目名单:
序号 |
负责人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资助经费 |
1 |
刘炳辉 |
日常思政工作 |
转型中国读书会 |
5000 |
2 |
柯乐乐 |
日常思政工作 |
从“输血”到“造血”--搭建贫困生发展性支持平台 |
5000 |
3 |
金慧燕 |
日常思政工作 |
“择善”工作室--新媒体育人平台建设 |
5000 |
二、项目管理说明:
1.立项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为2年,自公布立项之日起计。项目负责人须按申报书设计内容及推进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并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建设抽查和结项验收。
2.立项项目列入学校当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后期建设和成果转化推广,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鼓励所在学院给予相应的经费配套和政策支持。
4.项目结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结项表;
(2)项目成果报告,主要是获批立项以来的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与经验、校内外影响、经费使用情况等;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4)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且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以项目建设为基础,申报并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
5.到期不能结项者可至多申请延期1年。
6.延期后仍不能结项或项目成果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予以撤项。凡被撤销的项目,由学工部发布撤销公告,并通报相关单位,部分或全额追回项目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
附件: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
学工部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