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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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期学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请立项及第二期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8-03-30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第三期申报立项和第二期项目中期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职辅导员
二、申报方式
个人或团队均可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2,教育部申报规范表格)。
(2)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应包括项目主题、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教学课程可提供1—2节课程视频,每节课20分钟以内;项目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要超过2种。
申报表、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党委(党总支)核实,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zwy@nit.net.cn;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15日。
四、申报要求
详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宁波理工学[2017]40号)。
五、第二期项目中期检查安排
对2016年立项的3个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以提交书面项目成果报告方式进行,包括中期检查表(附件4)、项目阶段性成果报告,其中成果报告自拟目录。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和书面版(一式一份)于4月15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zwy@nit.net.cn;书面版装订成册后交至行政楼202办公室。

附件:
1.《浙江大学 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宁波理工学[2017]40号)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立项申报表
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二期辅导员工作精品立项项目
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中期检查表


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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