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辅导员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生工作部开展了第二期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经辅导员自主申报,学工部组织评审答辩并公示无异议,现将学校第二期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项目的实施时间
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2017年10月至2019年7月),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2年后进行结题评估验收。
二、精品项目的管理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宁波理工学〔2017〕40号)要求,学工部对立项项目采取目标与过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立项项目须按照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建设抽查和结项验收。
(一)中期检查
立项项目建设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要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并将项目进展、阶段性理论成果、实践情况等形成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
(二)建设抽查
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通过评估项目报告、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建设抽查,并根据中期检查、建设抽查情况,对项目方向、进度等提出要求与建议。
(三)结项验收
立项项目建设期满须申报结项验收。结项验收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验收合格的项目统一发放结项证明,并择优选取优秀项目继续资助建设;验收不合格项目参照延期项目,可继续建设后申报结项验收一次,仍不合格项目予以撤项。精品项目结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结项表;
2.项目成果报告,主要是获批立项以来的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与经验、校内外影响、经费使用情况等;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4.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且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以项目建设为基础,申报并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
(四)项目延期
建设期满不能结项者要填写《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办理申请延期手续。每个项目至多延期(含结题不合格项目)1年。延期申请须经学生工作部批准同意。
(五)项目撤项
立项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
1.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可能;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责任人或课题名称和基本内容;
3.项目规定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的任务,延期后仍未完成;
4.两次申请结项验收均评审不合格;
5.项目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6.在申请结项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7.经费使用违反学校财务制度。
凡被撤销的项目,由学生工作部发布撤销公告,并通报相关单位,部分或全额追回项目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管理。各学院要将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作为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过程指导,帮助化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立项内容,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扎实推进项目开展,主动向学工部报告实施情况。
(二)注重实践结合。项目团队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特色工作载体和长效工作机制,充分体现新时期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升项目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及时总结推广。在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实现项目在学校内可引领、可示范、可推广的目标。鼓励项目负责人将研究和实践成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实现资源共享。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