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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团委)关于副主管岗位竞争性选拔的通知
日期:2017-09-26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因工作需要,决定对学校团委副主管岗位进行竞争性选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校团委业务副主管1名。
二、选拔范围
学校正式事业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宁波理工委〔2016〕29号)规定任职资格条件,主要有: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硕士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应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2、中共党员;
3、有基层学生工作经历,熟悉共青团工作;
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与文字表达能力;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2017年10月1日)
四、选拔程序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者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科级干部岗位推(自)荐表”(附件),并于2017年9月29日15:00前交至行政楼201办公室。联系人:李炜,联系电话:88229515、662545
2、资格审核:9月30日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
3、面试选拔:对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人员确定:综合面试及个人工作实绩,由学生工作部(团委)部务会讨论提出拟用人选,报组织人事部审核。
5、发文,办理任职手续。
五、其他
1、经资格审查后该岗位报名人选少于2人(含2人),改用其他选拔方式。
2、组织推荐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出具推荐意见,签名并盖公章;个人自荐须征得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名。推(自)荐理由均要实事求是。

附件: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科级干部岗位推(自)荐表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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