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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7年学生短期出国(境)交流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9-28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短期出国(境)交流资助与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学【2015】11号),学校对在校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给予经费资助。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参加由学校认可或校、院组织立项的短期出国(境)交流项目(含学期生;不含各种因私出国(境)和“2+2”、“3+1+x”性质的国际合作办学的出国(境)项目)。
B类资助项目由各学院安排处理。
二、资助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项目要求提交《资助申请表》(书面版,申请表见附件)及个人小结(电子版)。
2.材料审核。申请学生的申请材料由带队老师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团队学生的申请材料由带队老师收集好后统一上交至学生工作部。(上交的材料包括:团队总结(电子版),团队学生个人小结(电子版),团队学生资助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团队学生资助申请表(书面版)),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xal@nit.net.cn,联系人项安玲。
3.额度审定。资助金额由学校审定后公示三天。
4.资费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资产财务部发放资助金额,资助金转账至学生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请于10月16日前上交。
2.没有带队老师的团队,请学生负责人将该项目学生的申请材料收集好后统一上交至学生工作部。
3.学生在学制内最多可申请一次出国(境)交流项目资助,经学校组织推荐参加政府或社会出资组织的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学生不再享受本资金资助。
4.其他事宜请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短期出国(境)交流资助与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28日
附件1:2017年暑期出国(境)短期学习交流补助汇总表
附件2:对外交流基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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