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激发毕业生爱党、爱国、爱校情怀,鼓励毕业生满怀热枕地奔赴新岗位建功立业,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毕业氛围,现就2017届毕业生教育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教育主要内容
(一)开展“中国梦,理工梦,我的梦”主题教育
各学院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全过程要求,组织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引导毕业生自觉践行“明德弘毅 开物启新”校训精神,通过典型人物宣传、专题主题报告研讨等多种方式,帮助毕业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鼓励毕业生朝着心中的梦想勇敢前行。要向广大毕业生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专项计划的具体内容,引导毕业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的就业观,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锻炼成长,建功立业。
(二)开展安全法制与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生安全法制及就业权益保护的教育指导,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宣讲,帮助毕业生树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意识。结合党的十九大召开背景与要求,针对“毕业聚会”、“毕业旅行”等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提醒与教育,尤其是要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求职安全、宿舍防火与防盗安全等重点内容的警示与强调。要提醒毕业生警惕网络招聘、贷款骗局,帮助学生提高对非法传销、非法中介的辨别能力,防止毕业生上当受骗。要密切关注并掌握毕业生的心理状况,通过谈心谈话、团体辅导等方式,帮助毕业生缓解和消除环境适应、求职择业等方面的困惑,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承受能力。
(三)开展“爱校荣校,文明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的教育功能,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在毕业生中牢固树立“理工人”的观念,提升毕业生的归属感和自豪感。积极倡导文明、诚信的良好风气,要求毕业生不酗酒、不滋事、不影响其他年级同学的学习生活,诚信求职签约,诚信应考答辩,及时做好离校前还款协议签署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愉快地走向新岗位。开展毕业生责任教育、感恩教育和礼仪教育,及早告知毕业相关事项安排,做好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的礼仪规范教育指导,邀请毕业生家长、友好、工作单位代表等出席毕业相关活动,提升学校的社会美誉度。
(四)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教育与关爱工作
要关注、关心、关爱特殊学生群体,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要对特殊学生群体建立档案、分类指导、有效帮助、责任到人。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要建立帮扶体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就业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增强求职择业信心;对不能按时获得两证、受过纪律处分、家庭经济困难等毕业生,要全面、准确地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思想状况和就业进度,做好教育、引导、帮扶工作,发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
二、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毕业生教育工作,健全学院领导、研究所教师联系毕业生及毕业班级机制,组织学院领导、辅导员、班导师深入班级和寝室,密切掌握毕业生动态,以认真、负责、高效的工作作风,真正把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夏文来,联系电话:88229031。
学生工作部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