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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的通知
日期:2017-05-09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关于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
2017年征兵工作已经启动, 请各学院及时组织有意愿的学生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1、征集对象
(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在校生;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7年应届毕业生。
2、年龄限制:
(1)男兵:在校生22岁(含)以内,毕业生放宽至24岁(含);
(2)女兵:在校生、毕业生22岁(含)以内。
3、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时间和报名方法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5月24日止;5月25日开始身体检查和政治审查,9月1日后开始输送部队。
2、报名方法:有应征意向报名者,即日起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提交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需同时提交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应征大学生可登录网上平台(http://www.gfbzb.gov.cn),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验、政审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三、优惠政策
1、优先征集入伍
即对大学生入伍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安排上站体检,身体检查与政治审查合格的高校应届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
2、实行经济补助
(1)补偿学费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每学年最高为8000元的学费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大学生入伍亦享受此项政策。
(2)生活补助金
从学校所在地入伍的大学生将给予一次性2万元生活补助金。
(3)军属待遇金
服役期间家属可享受军属待遇,优待金由鄞州区政府予以发放(2016年标准为26672元)。
(4)学费减免
退伍士兵复学后,每年减免其学费60%,对荣获优秀士兵,每年减免其学费80%,对在部队入党和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减免全部学费。
(5)自主就业/助学补助金
退伍后发放,2015年标准为36922元。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有应征意向的同学可以与各学院辅导员联系,或学校学生工作部张老师咨询和报名(行政楼206室,电话:88229031)


了解大学生入伍更多政策请登录
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武部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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