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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创新实践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7-03-30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学校决定,开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宁波理工学【2015】112号,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类别及金额
(一)创新实践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团队)。
(二)创新实践奖学金二等奖,1000元/人(团队)。
(三)创新实践奖学金三等奖,500元/人(团队)。
二、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当学年符合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学年学业水平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60%,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排名班级前60%;
(三)当学年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认定项目为准)、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四)每人每学年限获一次创新实践奖学金。
三、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及表彰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与团队区分填写申请表格,团队申请时,符合评奖条件的团组成员方可参与申请。
(二)学院对申报人所获奖项、学术成果等进行认定;对申请人的评奖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奖金已发放情况进行核实。推荐参评人选,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参评材料,确定参评人选,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审定,确定最终名单;
(五)学校公布创新实践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表彰。
五、注意事项
(一)证书、奖状、论文发表时间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
(二)请申请者如实填写申请表,学院须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请参照教务处提供的《2016年学科竞赛立项项目》(以学科竞赛作为该奖学金申报理由的,须在学校立项项目范围内)、《2016年学科竞赛参赛学生获奖奖金统计》(参照此统计表如实填写奖金发放情况,学科竞赛已发奖金的,该奖项只评荣誉,不发奖金)进行审核。
(三)高层次职业资格证书以各学院盖章确认上报的材料为准。请各学院事先确定《高层次职业资格证书》目录后再进行该奖学金的评定。
(四)个人与团队不可兼得。
(五)请各学院于4月19日前将《高层次职业资格证书列表》、《评审表》(附证明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书面版上交至学生处。行政楼205,xal@nit.zju.edu.cn。

附件一:申报表格

附件二:参考材料

附件三: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四:注意事项

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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