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浙教办学〔2016〕50号)和《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浙工程办[2016]1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建设高质量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现就建立学校创业导师人才库和公布第一批省级创业导师培训参训名单通知如下:
一、建立学校创业导师人才库
(一)总体目标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培养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创业导师队伍建立创业导师选聘培养、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锻炼培育成长的长效机制,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 学校创业导师人才库纳入的对象
1、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管理干部;
2、承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3、创业实践指导教师;
4、来自企事业等的创业导师和企业家导师。
(三)选聘与培养创业导师的方式
选拔一批热衷创新创业教育、跨学科、综合素质强的教师和企事业等人员,创业导师由教师和企事业等人员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审核,每年有计划的培养,建立一支课程教学与实训指导“双能型”师资队伍。本次创业导师培养推荐对象是在个人申报、各学院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同意,将首批41名专业教师、33名行政管理教师和10名企事业创业导师纳入学校创业导师人才库(首批创业导师人才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并按照择优选拔、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创业导师人才库。
学校创业导师人才库中的创业导师培养主要分四部分进行:一是,分批组织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培训;二是,依托宁波市政府创业类培训项目进行系统培训;三是,参加校内创新创业专题培训班和创新创业讲座、沙龙、论坛、研讨会等日常培训与提升活动,利用已有资源拓展教师的视野和思维,完善知识体系;四是,通过学校创业导师人才库QQ群和微信群进行线上创新创业知识的学习讨论交流,QQ群号码:562015820,QQ群名称:理工创业导师培育工程,请纳入学校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首批人员尽快加入理工创业导师培育工程QQ群,下载学习资料,提升自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公布第一批省级创业导师培训参训名单
从2016年开始,我省将按文件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在全省高校全面组织实施“培育工程”。至2020年全省安排创业导师省级培训计划5000名,其中2016年安排省级培训计划1000余名,文件要求我校推荐11名教师参加省级创业导师培训。经教师个人申报、各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创新创业学院遴选,决定推荐经贸学院周春华等11名教师参加第一批省级创业导师培训(推荐名单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培训内容和时间
培训内容为:创业理念和精神的培养与引导;大学生创业政策与指导;社会创业经典经验、案例介绍和剖析;高校创业教育经验分享;创业教育课程开设与教学;创业教育专业理论和研究;新产业、新业态创业特点和趋势评判;创业平台搭建和资源利用;不同产业(专业)创业特点和指导等。
培训时间为:全脱产5天,计40学时。省级培训工作将于2016年9月陆续组织开展,各省级培训项目具体开班时间将在全省统一报名选课时一并公布。
2、推荐参加省级培训的教师双向选择后,学员到培训班报到学习,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学员不能无故请假,培训过程与结果作为入选人才库的重要依据之一。
3、2016年省级创业导师培训项目将于6月30日统一发布(平台网址:gxjs.zjedu.gov.cn),参训教师于7月1日—10日,通过报名平台(输入学员编码和登录密码)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编码和登录密码由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分配给各高校,再由高校分配给参训学员。
4、具体培训开班时间,由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在开班前(至少提前5日),直接通知每位学员。
附件1:学校首批创业导师人才库人员名单
附件2:第一批省级创业导师培训参训名单
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