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年初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现将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的说明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生入学相关工作
1、迎接新生相关事宜。9月10日当天7:00-17:00学校在火车站、客运中心、汽车南站安排接站,校内停靠老食堂门口,请各学院安排志愿者在指点地点迎新。
2、新生家长会安排。9月10日下午举行新生家长会,请各学院组织新生家长于报到日当天下午13:15前到可珍讲堂参加。
3、新生始业教育工作。各学院结合各自情况,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制定新生始业教育方案,请于9月18日17:00前发至学生工作部邮箱(xsc@nit.net.cn)。
4、新生班级班导师培训工作。各学院根据开学初工作安排,在新生报到前组织新生班导师及助理专门培训,结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做好工作职责说明,强调工作纪律和要求,做好学生信息泄露防范以及防诈骗提醒等安全工作。
5、新生Polo衫发放安排。请各学院安排班助于9月9日下午2:00-4:00到微校园学生事务中心领取,并于新生报到后及时发放,要求新生统一着Polo衫参加开学典礼。
6、请各学院做好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的宣传发动工作,具体事宜见开学初通知。(联系人:项安玲)
7、各学院要在9月23日前完成《新生登记表》的填写整理,9月30日前组织新生登录学工系统完成新生个人信息的完善工作。
8、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新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党团组织转接等工作。
二、做好开学初学风建设工作
1、做好开学初学风检查工作。各学院在开学初要重点检查学生的上课出勤率和课堂纪律,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做好新生晚自修相关组织、落实工作。
2、关心关注补考学生的情况。开学初对参加补考的学生要给予特别关注,通过教育和考前动员,帮助他们树立信心,端正态度,以良好的心理状态应对考试,杜绝旷考和作弊。重视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的教育引导,通过座谈会、个别交流等方式对学生骨干在学风建设、安全稳定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发挥他们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
3、做好2015-2016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的总结评比工作。各学院认真解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办法(修订)》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各学院要组织工作小组对各创建班级上学年的创建工作进行审核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本学年学风建设工作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学工部(wsw@nit.net.cn)。(联系人:万树巍)
三、加强开学初学生安全管理
1、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要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召开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开学初及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开学返校、节假日出行等饮食卫生、交通、人身、财产安全及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避灾和抢险救灾能力。要加强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严格落实行前安全教育和活动备案制度。要加强学生传染病的预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请按照相关要求报送信息,并及时处理。
2、加强学生群体排查工作。加强对学生群体的关心、关注,及时排查和发现学生中各类不稳定苗头,积极稳妥处置各类学生群体和个体事件;要进一步落实信息上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做好各类特殊学生的排摸工作。全体辅导员、班导师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心理上、经济上、情感方面以及因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家庭困难等学生,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加强晚归不归学生的排查和教育引导。
(2)关心、关注学籍异动学生。各学院要实时掌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关心、关注学籍异动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尽快融入新的班集体。同时于开学两周内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档案转接工作。
(3)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请各学院对学生校外住宿情况逐班排查。没有履行审批手续的学生,要动员其搬回学校住宿;对确有特殊情况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严格审批手续,建立安全承诺制度,强化教育管理,确保学生安全。请各学院分别于9月26日17:00前将《学生校外住宿情况汇总表》、《学生情况排查汇总表》报学工部(ztm@nit.zju.edu.cn)备案。(联系人:张天孟)
3、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研。要求各学院通过座谈等形式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14日前交至万树巍处,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邮箱请发送至wsw@nit.net.cn.同时学校将在开学初组织思想动态问卷调研,请各学院协助做好问卷调研工作。
四、做好开学初老生相关工作
1、协助做好本学院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返校情况,详细了解没有正常报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原因,请于9月14日16:00前将《学生返校统计表》发至ztm@nit.zju.edu.cn邮箱。(联系人:张天孟)
2、做好学年小结及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联系人:项安玲)
(1)以班级为单位做好老生学年小结工作。要求学生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各方面表现,并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学生学年个人小结,请各班于9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做好相关归档工作。
(2)本学期评奖评优工作将在学工系统中进行,请各学院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工作,具体操作手册请见附件。
(3)请各学院负责学生保险、经济困难生工作的辅导员于9月8日下午13:30到行政楼602开会。请负责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辅导员于9月8日下午14:00到行政楼602参加学工系统培训。
五、做好十五周年校庆校友返校活动和2016届毕业生就业总结工作
1、请各学院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十五周年校庆活动方案》【宁波理工委办(2016)6号】文件精神,按照校友活动安排认真做好校友返校和校友系列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邀请校友返校,热情接待返校校友,完善校友数据库,精心安排,注重实效,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积极营造欢乐、和谐的校庆和校友返校氛围。
2、请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做好2016届最后一批毕业生档案整理与转寄工作和报到证发放等扫尾工作。
3、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结分析工作,并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办学指标重点谋划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在确保毕业生预定就业目标的基础上,提高毕业生升学率和创业率,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层次。各学院的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材料和2016-2017学年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请于9月29日之前上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重点做好10月份就业工作总结暨启动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4、请各学院认真配合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编制工作。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由我校委托麦可思公司进行,9月份开始启动跟踪调查,请各学院利用各种渠道和办法动员和督促2016届毕业生积极参与调查,确保答题率不低于60%。
六、做好其他工作
1、掌握学生缴费情况。各学院要充分了解学生欠费原因,及时催促学生缴纳学费。同时请各学院于9月18日前将本学院学生生源地贷款回执收集好后上交至学工部。(联系人:项安玲)
2、本学期的升旗仪式从9月19日开始执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联系人:万树巍)
9月19日、 12月5日 经贸学院
9月26日、 12月12日 法政学院
10月10日、12月19日 传媒学院
10月17日、12月19日 外语学院
10月24日、12月26日 信息学院
10月31日、12月26日 土建学院
11月7日、 11月28日 管理学院
11月14日 生化学院
11月21日 机能学院
附件1:宁波理工学院评奖评优操作手册(教师)
附件2:宁波理工学院评奖评优操作说明(学生)
学生工作部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