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临近2016年度高考及学校期末考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严防在校学生参与高考违纪作弊现象发生,进一步强调考风考纪要求,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风尚,现将专项教育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开展一次考风考纪专题教育。各学院要组织班导师,以班级为单位,在6月6日(周一)前专门进行一次考风考纪教育,要求把《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等相关条款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尤其是对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及在外实习的同学,要通过有效方式,落实好专题教育要求。各学院将考风考纪专题教育落实情况于6月7日(周二)报送学工部,联系人:万树巍(88229032)。
二、严格请假制度,加强课堂考勤,及时做好情况报送工作。各学院要严格请假制度,各专任教师要严格课堂考勤要求,加强课堂管理;尤其是6月7日-9日(高考三天)期间,各学院要及时、准确掌握请假、缺课学生的去向与原因,以学院为单位,第一时间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刘哲(88229021).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考试安全,构筑考试安全防线,针对高考及期末考试,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高学生诚信考试意识。一旦有考试违规违纪情况,学校将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考风考纪专题教育相关内容
学生工作部 教务部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