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回报社会,香港知名人士金维明先生在我校设立了 “新丽”奖助学金。现将2016年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和名额
评选25名,每人2000元。面向全校所有在册本科生评选。
二、 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扶危济贫,帮困助学原则;
3、奖励先进,择优评选原则。
三、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获得2014-2015学年学校各类奖学金(大一学生要求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3、要求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并乐于参加公益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4、同等条件下,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在各类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环节(如竞赛获奖、专利、论文等)、外语学习中取得成果或为学校 (学院)和班级的建设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设奖助学金评审表》,并将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学院;
2、各学院(系)审查申请人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信息、管理4名,经贸、传媒、机能、土建3名,外语、生化2名,法政1名),于
5月24日前将评审表、汇总表(汇总表同时发电子邮件至xal@nit.zju.edu.cn)报送学工部,联系人:项安玲。
3、学工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后发文公布。
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设奖助学金评审表res_base/xgb/upload/article/file/2016_2/5_16/sltuio9s3gbg.doc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设奖助学金汇总表 res_base/xgb/upload/article/file/2016_2/5_16/zybyio9s3ryf.xls
学工部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