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优秀艺术作品以学院为单位送到行政楼202。每件作品背面需贴《浙江省高校学生征集展卖艺术作品登记表》(附件1),各学院需上交电子版《浙江省高校学生征集展卖艺术作品汇总表》(附件2)至xal@nit.zju.edu.cn,学校将择优选送10件作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评选及义卖。未选送的作品及选送后退回的作品将由学校学生处保存,学校拟于11月份开展校内艺术品义卖活动。单件作品展卖所得80%返还学生本人,20%捐赠“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爱心基金”。
同时,本次活动鼓励非贫困生参加校内艺术品征集义卖活动,非贫困生艺术作品的上交时间延长至6月30日。非贫困生艺术作品上交时请在《浙江省高校学生征集展卖艺术作品登记表》上注明非贫困生。非贫困生的作品请各学院另外填写汇总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al@nit.zju.edu.cn。非贫困的作品仅参加校内艺术品义卖活动,不选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非贫困生单件作品展卖所得50%返还学生本人,50%捐赠“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爱心基金”。
res_base/xgb/upload/article/file/2016_2/5_19/sqadiody7g8s.doc省资助中心通知
res_base/xgb/upload/article/file/2016_2/5_19/hckbiody84ou.doc作品登记表
res_base/xgb/upload/article/file/2016_2/5_19/4kkaiody8sra.xls作品汇总表
res_base/xgb/upload/article/file/2016_2/5_19/9ba7iody9bdj.doc交付协议书
res_base/xgb/upload/article/file/2016_2/5_19/0dagiody9ouq.xls作品汇总表(非贫困生)
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