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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宁波市高校思政教育系列奖项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1-30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展示成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甬教德〔2015〕381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总结与评优的通知》要求,现将评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奖项(共6项)
“优秀思政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优秀大学生”、“大学生励志标兵”、“先进大学生集体”
(二)评选对象、条件和标准
各奖项推荐评选对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表现与成绩在师生中公认度较高。
各项奖推荐应具备的专项条件:
1.优秀思政工作者
评选对象:学校党委、行政职能部门、院系党总支、共青团等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的优秀教职工(不含校级领导)。
评选条件和标准:
热爱思想政治工作,从事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工作三年以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师德师风优良,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在学生服务、指导、教育、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突出成绩,深受师生广泛好评;
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勤于思考与研究,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和安全稳定工作研究,近两年内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相关科研课题并结题至少一项,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有关研究论文至少一篇,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结合,不断拓展思想政治工作新思路、新途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2.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评选对象:学校在任专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
评选条件和标准:
热爱思想政治工作,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能深入一线积极主动、创新性开展思想政治和安全稳定工作,师德师风优良,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关爱学生,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走访活动,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深受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在学生服务、指导、教育、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突出成绩,近两年内曾获得校级有关思政方面荣誉称号;
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勤于思考与研究,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和安全稳定工作研究,并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结合,不断拓展思想政治工作新思路、新途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近两年内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相关科研课题并结题至少一项,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有关研究论文至少一篇,班主任暂不作思政类科研论文要求。
3.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评选对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评选条件和标准:
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研究工作三年以上,师德师风优良,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积极创新和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所授课程在学生评教中获得优良评价,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课件、教案等建设与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科研成绩突出,近两年内主持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科研课题并结题至少一项,或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也可以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至少一篇,或撰写出版学术著作至少一部。
4.优秀大学生
评选对象: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评选条件和标准:
品行端正,严于律己,诚信重诺,德育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心班团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学习勤奋,积极上进,综合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综合表现突出,近两年内曾获以下三类奖项之一:校级荣誉称号、一等奖学金、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充分发挥个人模范带头、示范引领作用,深受广大师生好评。
5.大学生励志标兵
评选对象:经学校组织认定列入家庭经济困难信息数据库的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评选条件和标准:
品行端正,生活俭朴,严于律己,诚信重诺,德育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心班团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学习认真,积极上进,综合成绩优良或学期学年成绩进步明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综合表现突出,近两年内曾获以下三类奖项之一:校级荣誉称号、二等奖学金(及以上)、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充分发挥个人模范带头、示范引领作用,深受广大师生好评。
6.先进大学生集体
评选对象:班级、团支部、社团、寝室等集体
评选条件和标准:
团队管理规范,团结务实,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团队协作精神,团队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积极主动向其他团队和学生传递正能力,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发挥重要的教育与示范作用。
二、工作要求
1.各总支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年度总结与评选推荐工作,评优工作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搞轮流坐庄、不硬凑指标,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切实把真正优秀、先进的典型推荐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先进推荐评选的激励作用。
2.各总支可推荐“优秀思政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各1名候选人,法政学院总支推荐1名“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候选人,其他荣誉称号各总支可推荐1-2名候选人(集体)。
3.获推荐候选人需填写相应《推荐审批表》(详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各总支汇总审批表并填写《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后,汇同评优工作报告一起将纸质、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其中,“优秀思政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推荐材料报综合事务部黄蓓蓉;其它荣誉称号推荐材料及评选工作报告报学生工作部李炜。
4.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4日(周五)17:00。
5.经学校审核并统一公示后,确定“优秀思政工作者”3名、“优秀辅导员(班主任)”4名、“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名、“优秀大学生” 8名、“大学生励志标兵”8名、“先进大学生集体”6个报宁波市教育局。
黄蓓蓉:hbr@nit.net.cn 88229025 行政楼701办公室
李 炜:liwei@nit.net.cn 88229031 行政楼205办公室


附件1:2015年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系列奖项推荐审批表
附件2:2015年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系列奖项候选人汇总表

综合事务部 学生工作部 组织人事部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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