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根据宁波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参保学生健康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15年在我校办理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的学生。
二、体检项目
物理检查:内科、外科、眼科常规;胸部正位片;常规心电图。
化验项目:血、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GPT)、肾功能。
三、体检费用
标准为每人50元,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承担。
四、体检地点和时间安排
1.地点:新食堂三楼
2.体检日期:10月26日-10月29日 11月5日-11月6日
3.体检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2:30—15:00
五、相关要求
(一)学工部负责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学院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体检,并按照各学院的时间安排,安排好各班级的时间段,如有几个学院组合的,请自行协调;各学院的班级安排请于体检前发学工部备案。
2.于10月23日前到学工部领取体检表,并以班级为单位下发。在体检前向学生说明体检的注意事项:
(1)《健康体检登记表》体检前填写完成。医保号一定要填写,不得遗漏,住址就填学校班级;
(2)体检前一天晚餐宜素食、禁酒,并注意休息;体检当天学生不用空腹,尽量穿宽松点的衣服,不要穿连衣裙;
(3)体检过程中要保持体检场所的安静、整洁;
(4)各项目体检完毕后,由班级统一收齐,装入档案袋(自备),标明学院、班级、人数,经体检人员核对后,方可交表离开;
(5)个别项目,如受检学生自愿放弃检查的,须在《健康体检登记表》相应栏左边写上“放弃”并签名后作自动放弃该项目检查处理;
(6)参加医保的2015级新生也可参加本次体检。因开学初已经组织过新生体检,本次体检,新生班级不统一组织,如想参加的学生,自行前往,到体检处领取体检单。
3.根据体检结果,做好特定疾病、特异体质学生健康档案。
(三)体检结束后,由学工部通过学院将体检结果发还受检学生,学生自行保管体检结果。
学工部
2015年10月21日
res_base/xgb/upload/article/file/2015_4/10_21/qr20ig0ffkub.xlsx2014级学生参保名单
res_base/xgb/upload/article/file/2015_4/10_21/m378ig0fh8ao.xlsx老生续保名单
res_base/xgb/upload/article/file/2015_4/10_21/11ijig0fjd6h.xlsx各学院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