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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的通知
日期:2015-05-12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关于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系):
2015年征兵工作已经启动, 请各院系及时组织有意愿的学生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1、征集对象
(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在校生;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
2、年龄限制:
(1)男兵:在校生年满22岁(含)以内,毕业生放宽至年满24岁(含);
(2)女兵:在校生年满20岁(含)以内,毕业生放宽至年满22岁(含)。
3、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时间和报名方法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6月10日止;6月11日开始身体检查和政治审查,9月1日后开始输送部队。
2、报名方法:有应征意向报名者,即日起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提交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需同时提交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应征大学生可登录网上平台(http://www.gfbzb.gov.cn),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验、政审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三、优惠政策
1、优先征集入伍
即对大学生入伍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安排上站体检,身体检查与政治审查合格的高校应届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
2、实行经济补助
(1)补偿学费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每学年最高为8000元的学费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大学生入伍亦享受此项政策。
(2)生活补助金
从学校所在地入伍的大学生将给予一次性2万元生活补助金。
(3)军属待遇金
服役期间家属可享受军属待遇,优待金由鄞州区政府予以发放(2014年标准为20700元)。
(4)学费减免
退伍士兵复学后,每年减免其学费60%,对荣获优秀士兵,复学后按不低于80%的标准减免学费,对在部队入党和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减免全部学费。
(5)自主就业/助学补助金
退伍后发放,2014年标准为33887元。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有应征意向的同学可以到各院系征兵联络人处咨询报名:
任凯(传媒学院)、王常青(信息学院)、李晓(生化学院)、胡鹿鸣(机能学院)、董俊娜(管理学院)、董亚钊(法律系)、张腾(经贸学院)、周丽娟(土建学院)、韩晶晶(外国语学院)。
2、学校统一咨询和报名负责人:张老师(行政楼202室,电话:88229608)

五、征集咨询活动:
5月11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将依托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联合举办咨询活动。活动期间,大学生可直接登录网站页面提问,有关负责同志解答相关问题。

了解大学生入伍更多政策请登录
http://zbbm.chsi.com.cn 或 http://zbbm.chsi.cn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武部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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