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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推荐《第四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日期:2015-03-27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院系:
为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响应第四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号召。现按照文件要求,将推荐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5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原则上从学校十佳学生、学生党员之星中进行推选,有特别优秀的学生也可进行推选。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4、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
三、推荐要求
1、各院系各推荐1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于4月1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学工部,学工部将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上报。联系人:万树巍(wsw@nit.net.cn)
2、推荐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照片2张(1张标准照,2寸免冠;1张生活照,500K以内)、视频(一分半钟以内,WMV格式)、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学生工作部
2015年3月27日

附件:第四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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