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我校2014—2015学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与中国建设银行协商,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4年1月4日前,贷款学生准备贷款材料,学院(系)审核并公示后将材料上报;
2.2014年1月8日前,学生工作部审核材料,并将贷款材料提供给银行;
3.2014年1月13日前,经办银行审核贷款材料并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
二、贷款相关政策、贷款条件及贷款具体程序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本学年的贷款能顺利到位,请各学院(系)对贷款的学生逐个落实,及时做好申请和审核工作;
2.原则上,只有被学院(系)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有特殊情况,请学院(系)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3.望各学院(系)按照贷款时间安排进行严格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4.具体表格见附件,学生申请材料和《2014—2015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邮件至wangcheng@nit.zju.edu.cn)于2015年1月4日前报学生工作部,联系人:项安玲。
学生工作部
2014年12月5日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材料要求
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