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53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1.各学院(系)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并认真排查,使考入大学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从今年起,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2.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系)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并如实填写《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将表格提交至各学院(系)学工办。
二、报送材料时间
各学院(系)核实学生信息后,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学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xal@nit.zju.edu.cn。逾期未报转入下一年度执行。
联系人:项安玲,联系电话:88229032,办公室:行政楼205。
学生工作部
2014年9月28日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