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年初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现将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开学初学风建设工作
1、做好开学初学风检查工作。各院系在开学初要重点检查学生的上课出勤率和课堂纪律,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在2013级、2014级学生中积极倡导“早读晚自修”制度,并做好相关组织、落实工作。
2、关心关注补考学生的情况。开学初对参加补考的学生要给予特别关注,通过教育和考前动员,帮助他们树立信心,端正态度,以良好的心理状态应对考试,杜绝旷考和作弊。
3、做好2013-2014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的总结评比工作。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各院系要组织工作小组对各创建班级上学年的创建工作进行审核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本学年学风建设工作总结于10月9日前报学工部(wsw@nit.net.cn)。(联系人:万树巍)
二、加强开学初学生安全管理
1、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各院系要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召开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开学初及国庆节长假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开学返校、节假日出行等饮食卫生、交通、人身、财产安全及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避灾和抢险救灾能力。
2、加强学生群体排查工作。加强对学生群体的关心、关注,及时排查和发现学生中各类不稳定苗头,积极稳妥处置各类学生群体和个体事件;要进一步落实信息上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做好各类特殊学生的排摸工作。全体辅导员、班导师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心理上、经济上、情感方面以及因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家庭困难等学生,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做好相应的教育与引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尽快投入到学习中去。
(2)关心、关注学籍异动学生。各院系要实时掌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关心、关注学籍异动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尽快融入新的班集体。同时于开学两周内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档案转接工作。
(3)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请各院系对学生校外住宿情况逐班排查。没有履行审批手续的学生,要动员其搬回学校住宿;对确有特殊情况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严格审批手续,建立安全承诺制度,强化教育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请各院系分别于9月18日17:00和9月27日前将《学生校外住宿情况汇总表》、《学生情况排查汇总表》报学工部(ztm@nit.zju.edu.cn)备案。(联系人:张天孟)
3、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各总支要通过座谈及征集回乡见闻等形式,掌握返校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对目前国内外形势和社会热点的认识,并整理成总结材料,于9月19日17:00前报学工部(wsw@nit.net.cn),同时纸质版请学院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05办公室。(联系人:万树巍)
三、做好开学初老生相关工作
1、协助做好本院系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返校情况,详细了解没有正常报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原因,请于9月14日16:00前将《学生返校统计表》发至ztm@nit.zju.edu.cn邮箱。(联系人:张天孟)
四、做好学年小结及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联系人:项安玲)
1、以班级为单位做好老生学年小结工作。要求学生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各方面表现,并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学生学年个人小结,请各班于9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做好相关归档工作。
2、各院系要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落实好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综合能力和身体素质的测评。
3、测评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测评结果在院系公示三天,于10月17日前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以书面(盖院系章)和电子邮件(xal@nit.zju.edu.cn)形式报学工部备案。
五、做好开学初新生的相关工作
1、各院系要结合各自的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要将军训与新生入学教育有效衔接。
2、请各院系落实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汇总、核对参保学生名单,录入学生医保网上申报系统,并将《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于9月26日前报学工部。(联系人:项安玲)
3、新生的早晨出操工作于9月22日正式开始,各院系要做好新生早操的组织工作,在开学第一周组织2014级新生学习第九套广播体操。
4、各院系要在9月22日前完成《新生登记表》的填写整理,同时做好新生其它信息的采集与登录工作。
5、各院系严格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做好新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六、做好其他工作
1、协助做好学工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为确保学校学工系统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各院系要明确责任人,及时参加系统使用培训工作。
2、掌握学生缴费情况。各院系要充分了解学生欠费原因,及时催促学生缴纳学费。
3、本学期的升旗仪式从9月22日开始执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联系人:万树巍)
9月22日、12月1日 外国语学院
9月29日、12月8日 信息学院
10月13日、12月15日 生化学院
10月20日、12月22日 机能学院
10月27日、12月29日 土建学院
11月3日、 1月5日 管理学院
11月10日、1月12日 法律系
11月17日 经贸学院
11月24日 传媒学院
4、继续做好院系学生工作的信息上报工作。要求在每周五及时把本单位一周来的学生工作情况报学工部。对本单位的特色工作,要求在活动开展两天内上传至学工网。(联系人:芦美丽)
5、以上相关表格请到学生处网页上下载。
学生工作部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