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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团委)关于在全校学生干部中开展“校园文明风”专项行动的通知
日期:2014-04-11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高校学生干部是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风建设和文明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为了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促进优良学风创建,同时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干部中开展“校园文明风”专项行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课堂文明”、“寝室文明”、“就餐文明”为主要内容,以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主要学生干部为主要参与对象,依据相关文明标准开展自纠自查和相互督察工作,促进学生干部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学风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的发挥,以点带面地做好全校学生的文明建设和学风建设工作。
二、实施方案
(一) 课堂文明
1、参与对象: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
2、活动内容:督察学生干部课堂文明表现情况,以学校“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提出的课堂“六要六不准”为依据。重点督察课堂到课、迟到早退、吃早餐、玩手机等情况。
3、组织形式:
(1)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分别组建督察组,学生干部均参与督察工作并接受督察。校院两级学生组织要指定专门部门(原则上由团委组织部或学生会学习部、纪检部负责)和专人进行工作协调和组织,及时收集督察对象的课表等相关资料,制定督察计划,落实督察措施。
(2)校级学生组织由校学生会学习部搜集校团委、学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课表形成课表库。督察组随机抽取督察对象课表进行课堂文明督察,督察情况每周五11:00前汇总至校团委(联系人:项安玲,88229032),并公布于校团委网站。
(3)各院系于每周五将本院系学生干部课堂文明督察结果报送至tw@nit.zju.edu.cn。
(二) 寝室文明
1、参与对象:各级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全体学生党员。
2、活动内容:督察学生干部在寝室内的文明表现情况,以寝室文明“六要六不准”和《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的相关内容为主要督察依据。重点检查内容有:寝室卫生状况;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文明现象;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网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
3、组织形式
(1)公寓文明督察工作总体上由生活园区团工委负责牵头,楼幢党员工作站、后勤发展公司和相关院系配合相关工作。
(2)楼长和值班员在每周卫生检查的同时,重点对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的寝室卫生状况和文明行为进行督察,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应自觉接受和配合督察工作。
(3)党员工作站要掌握所在楼幢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信息,于重大节假日前对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寝室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寝室不文明现象及寝室安全隐患。
(4)公寓团工委每周将学生干部寝室文明督察情况进行汇总后于周五11:00前报校团委(联系人:项安玲,88229032),并在校团委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 就餐文明
1、参与对象:院系学生干部
2、活动内容:各院系安排学生干部于中午及晚上就餐时间赴各食堂督察学生就餐情况。督促学生自觉端餐盘、倡导“光盘行动”。
3、组织形式:各院系轮流值班(值班安排按照上学期安排)。
二、其他事项
1、各院系团委和各级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要积极做好动员工作,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管理。
2、各项督察工作将纳入学生组织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优秀基层团组织”、“优秀学生会”等评选的重要依据。
3、各级学生组织要将督察结果作为学生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4、各院系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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