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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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4-23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系)总支:
为进一步激发毕业生爱党、爱国、爱校之情,确保2014届毕业生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使毕业生顺利实现从校园到社会的顺利过渡,现将2014届毕业生教育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毕业生教育主题
   最忆理工,逐梦未来
二、毕业生教育主要内容
(一)开展“我的中国梦,我的事业梦”主题教育
各院系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相关要求,把毕业生思想教育与“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引导毕业生正确认识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727万人与个人就业的关系,深刻认识个人奋斗与实现中国梦的内在必然联系,通过典型人物宣传、主题研讨会、专题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帮助毕业生树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符合自身实际的“就业梦”、“职业梦”、“事业梦”。要引导毕业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要向广大毕业生深入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专项计划的具体内容,积极引导毕业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的就业观,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锻炼成长,建功立业。
(二)开展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
各院系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组织毕业生学习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让毕业生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关注毕业生“毕业聚会”、“毕业旅行”等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教育引导毕业生要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外出安全、求职安全、宿舍防火、防盗等安全事项。要提醒毕业生警惕网络招聘骗局,帮助学生提高对非法传销、非法中介的辨别能力,防止毕业生上当受骗。毕业班辅导员要认真做好毕业生谈心活动,要密切掌握毕业生的心理状况,要帮助毕业生消除在环境适应、就职择业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能力,切实减轻心理负担,增强心理承受能力。
(三)开展“爱校荣校,文明离校”主题教育活动
各院系要结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开展“爱校荣校、文明离校”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毕业生座谈会、毕业生晚会等方式,教育引导毕业生秉承“明德弘毅、开物启新”的校训,牢固树立“理工人”的观念,提升“理工人”的自豪感,关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要倡导文明离校的理念,不酗酒、不滋事、不影响其他年级同学的学习生活,确保毕业生文明、愉快、有感情地离校。各院系党组织要在毕业生离校前组织学生党员过一次组织生活,发动毕业生党员开展学习雷锋精神等的实践活动,在毕业前再为母校和同学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并要求毕业生党员在积极就业、文明离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开展毕业生岗前适应教育
大部分毕业生即将面临由“学生”向“社会人”角色转变的适应问题, 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非常重要。各院系要深入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重点要教育学生以客观、真实、认真的态度对待自我推荐和签约,教育毕业生考试期间要讲诚信,不作弊,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还贷教育;推进责任心教育,教育毕业生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转化为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各院系要结合自身专业实际和行业特点,邀请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专家向学生讲授相关职业任职人员应具备的职业素养、应了解的职场规则、职场新人应注意的相关事项等;要邀请往届成功校友来校与毕业生开展经验交流、座谈、沙龙等互动交流活动,传授他们迈好走向社会第一步的成功经验,帮助毕业生提前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做好步入社会的心理准备,增强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竞争力。
(五)重视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相关工作
各院系要及早通知毕业生各有关事项,要求每一位毕业生充分认识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的重要意义,并及早安排时间参加典礼;要配合做好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的氛围营造和宣传工作,增加典礼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提升毕业生的自豪感和对母校的凝聚力;要做好毕业生家长、友好单位等代表的邀请工作,扩大学校的影响力,提升学校的社会美誉度。
(六)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指导教育工作
要关心、关爱、关注困难学生群体,做到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要建立帮扶体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对他们的就业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增强求职择业的信心,要做到建立档案、分类指导、有效帮助、责任到人;对不能按时获得两证、受过纪律处分、家庭经济困难等毕业生,要全面、准确地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思想状况和就业进度,做好教育、引导、帮扶工作,发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
三、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开展毕业生教育的重要意义,建立院系领导和研究所联系毕业生专业、班级制度,院系领导、辅导员、毕业班班导师要深入班级和寝室,密切掌握毕业生动态,以认真、负责、高效的工作作风,真正把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各院系要注重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精心组织,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单位的毕业生教育计划,对各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于5月8日前将计划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学生工作部(团委),联系人:李炜,电子邮箱:tw@nit.net.cn。


2014届毕业生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表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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