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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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学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4-03-03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院系党总支、分团委:
  为切实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形式和载体,不断提高学生思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紧紧围绕“两会”召开等时政热点,“3.5”学雷锋、“3.8”妇女节、“3.12”植树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主题教育活动结点,持续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近期学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安排
  (一)围绕“看两会、学两会、论两会”的主题,开展形势政策学习教育活动。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分别于3月3日和5日在北京召开。各院系要广泛动员学生,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平台,关注“两会”进程,了解“两会”资讯;收集整理《政府工作报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领导人讲话等重要材料,通过学习会、座谈会、报告会、知识问答等方式,开展好“两会”精神学习。
  (二)以“课堂文明、寝室文明、食堂文明”为重点,开展校园文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校园文明是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直观体现。各院系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纲领,对学生的校园文明提出具体而明确的要求,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原则,以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提出的课堂、寝室行为“六要六不准”等为标尺,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先锋模范和管理助手作用,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指导学生开展道德和文明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三)以各类主题日为契机,深入开展相关教育实践活动。
  “爱心、责任心、感恩心”,“成人、成才、成功”,“知校、爱校、荣校”,“生命、生存、生活”教育是贯穿我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的重要工作。各院系要围绕3.5学雷锋、3.8妇女节、3.12植树节、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
  今年是“宁波志愿服务20周年”。学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将于3月5日前后开展“情系雷锋日,爱洒三月天”义务帮扶活动。同时,各院系要围绕“学习雷锋好榜样”的主题,举办雷锋精神学习报告会、座谈会、宣讲会等,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要贴近同学,开展校园“一帮一”等校内义务服务活动;要组织同学走进社区,针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子女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学工部、团委将围绕“3.8妇女节”、“3.12植树节”、“3.15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开展以“自珍、自爱、自立、自强”为主题的女生教育,以“拒绝污染,拥抱绿色”为主题的植树、窨井盖彩绘设计,大学生消费维权等活动,各院系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并制定本单位相关活动计划,抓好落实。
  (四)结合当前热点与形势,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查研判与安全教育。
  近日,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各院系要密切关注学生舆论,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查研判,做好学生情况排摸,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对大学生思想认识和舆论的关注引导,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根据通知要求,在原有计划基础上,认真组织,精心策划,进一步丰富相关活动,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到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各院系以列表方式填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计划,并于3月7日(本周五)前发送至tw@nit.net.cn,联系人:李炜。报送格式见附件。
  2.各院系要及时总结成效,挖掘典型,借助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以新闻报道、简讯、微动态等方式,主动、及时地进行宣传,让教育实践成果更多、更好的影响广大同学,努力营造崇尚学习,乐于奉献,和谐融洽的良好氛围。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14年3月3日

学校近期学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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