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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次“学生爱心基金”集中募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2-13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院系总支:
我校自2005年12月成立”学生爱心基金”以来,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下,连续八年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了“献爱心,暖人心”集中募捐活动。活动得到各总支和广大同学的积极响应,也得到了广大教师和社会力量的支持。截止2013年11月,“学生爱心基金”累计得到师生集中募集款2837425.9元。八年来,“学生爱心基金”累计资助410人次。其中,2013年资助我校学生111人次,资助金额136919.1元(历年资助情况已在当年公布,2013年资助情况见附件及宣传橱窗)。
同学们的拳拳爱心,铸就了我校的爱心文化品牌,以“学生爱心基金”为重要载体的“爱心、责任心、感恩心”三心教育,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我校“学生爱心基金”得到了社会及在甬高校的高度认可,并于2008年1月获2007年“感动宁波高校十大人物(集体)”荣誉称号。汶川地震、玉树地震、雅安地震等灾难发生后,我校学生慷慨解囊,自发组织捐款,以“学生爱心基金”的名义向玉树灾区捐款73506元;向汶川地震灾区都江堰中学捐款50万元并结对资助了贫困学生,都江堰中学的一幢教学楼被命名为“宁波理工爱心楼”,两校达成协议共建爱心实践基地;向雅安地震灾区捐赠46969元。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生爱心教育,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学生爱心基金”募集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九次“学生爱心基金”集中募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集目的:充实爱心基金,帮助家庭特别贫困及家庭遭遇突发变故的困难学生,回馈爱心于学生和社会。
二、募集时间:2013年12月16日—12月22日集中募集,此外“学生爱心基金”随时接受爱心捐款。
三、口号:让节俭成为一种习惯,让关爱成为一种品质。
四、要求:
1、各总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 “学生爱心基金”募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学生爱心基金”募集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爱心、责任心、感恩心”教育的一个重要活动载体。
2、各总支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各种途径宣传 “学生爱心基金”募集、管理及使用工作,宣传工作要深入班级、寝室,尽力做到在校同学人人皆知,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奉献爱心、快乐自我”的良好氛围。
3、“学生爱心基金”募集工作要以同学自愿捐款为原则,不搞摊派,捐款可实名,也可匿名。同时,各院系总支要号召学生党员、学生干部、2012-2013学年奖学金获得者(非经济困难生)带头捐款,奉献爱心。
4、各总支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爱心捐款活动,学工部将在此次募集活动的基础上评选“爱心班级”及“爱心使者”。
5、各总支于2013年12月25日前统一将爱心捐款上交至财务处。各总支要填写《爱心基金集中募集汇总表》和《“爱心使者”推荐汇总表》,并于12月25日前书面版盖章后交学工部,电子版发邮件至lml@nit.zju.edu.cn。
6、联系人:芦美丽,行政楼203室,88229031。


附件1: 爱心基金集中募集汇总表
附件2: “爱心使者”推荐汇总表
附件3: 2013年爱心基金使用公示

学工部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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