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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部 学生工作部关于征集2013年“感动宁波高校十大人物评选”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3-11-30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系)、基础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展现我校青年师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鼓励青年向身边的优秀人物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不断提高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感动宁波高校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与要求,学校于近期组织开展“感动宁波高校十大人物评选”材料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群体),教职工个人。
二、参评标准
(一)“感动高校十大人物(学生个人或群体)”参评标准
  1.面对家庭的贫困、身体的疾患或者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有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
  2.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有突出感人的事迹;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和志愿活动;
  3.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
  4.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5.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荣誉;
  以上参评标准符合一条或者多条即可推荐。
  (二)“感动高校十大人物(教职工)”参评标准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工作成绩显著;
  2.育人为本,关爱学生。对学习上、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能给予及时关怀,能够耐心细致做好育人工作,事迹突出;
  3.勇于创新,勤奋专研。在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以上参评标准符合一条或者多条即可推荐。
三、征集时间与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精心安排,结合单位师生实际,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认真组织推荐。各单位要根据《推报材料要求》和《推报材料样本》,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和事迹摘要(500字左右),一式三份报学工部,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征集截至时间:12月10日,电子文档发送至:tw@nit.zju.edu.cn。
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典型挖掘和材料征集推报工作。

候选人推报材料要求
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
个人候选人(学生、教工)推荐登记表
候选集体(学生群体)推荐登记表

综合事务部 学生工作部
201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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