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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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2-12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根据《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有关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3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与时段
  本次辅导员考核将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2012年12月修订)》,对辅导员在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
  全体辅导员。应届毕业生到学校工作不满一年者,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原则上不定等次;其他单位调入学校工作时间不满一年者,考核结果原则上视作合格。
三、工作安排
  1、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副书记黄光杰为组长,组织人事部、后勤保卫部、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人为成员。由学工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2、“学生测评”、“班导师测评”、“辅导员互评”、“院系测评”由各院系组织实施;“职能部门测评”由学工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测评结果由学工部统计汇总后反馈至各院系。各项测评时间截至12月23日(周一)。
  3、“学生测评”要求辅导员进行工作述职,述职内容主要依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与内容,重点突出在思想及行为引导、学风建设、文明建设、班集体建设、“三进”、廉政等方面的情况;述职对象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2012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派员抽查述职测评工作。述职大会要邀请所在院系党政领导、所联系班级班导师和本单位其他辅导员参加,“班导师测评”在述职大会上同时进行,请各院系做好组织工作。
  4、请各院系于12月16日(周一)中午11:00前将本单位辅导员述职安排报学工部(liwei@nit.zju.edu.cn),述职大会所需测评表各院系自行印制。
  5、各项测评结束后,由各院系汇总辅导员考核加权总分,提出初步考核等级建议,并填写《2013年辅导员考核分数汇总表》,于2013年12月23日报学工部(李炜,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liwei@nit.zju.edu.cn)。
  6、请各辅导员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管理服务岗位考核表》(“部门考核意见栏”由各院系总支负责人填写),并于2013年12月23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学工部(李炜,纸质版签字盖章)。
  各院系要根据通知要求,制订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周密安排各项考核环节,积极配合学校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圆满完成本次考核工作。
   
   

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2日

附件1: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2012年12月修订)
附件2:辅导员考核相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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