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辅导员职业技能,提升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做心灵导师 展真我风采
二、参赛对象
全体辅导员等。
三、比赛时间
2013年10月—11月。
四、赛程设置
(一)初赛。初赛以基础知识测试方式进行,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破解能力。主要测试三个方面:一、关于学生教育和管理方面的政策、理论、法规、制度等基本知识,包括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16号)、《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学生伤害处理办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以及省市相关政策法规;二、应用文等写作,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查报告、请示、给家长的一封信、新闻稿、微博等;三、案例分析,重点考察辅导员对突发事件等的分析及应对策略。
(二)决赛。初赛笔试成绩前三名以及各院系推荐一名辅导员进入决赛,其中各院系推荐辅导员不得与初赛前三名人员重合。决赛环节包括自我介绍与展示、谈心谈话、案例分析三个项目,每位进入决赛的选手须完成全部三个项目。
1.自我介绍与展示。决赛选手对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进行4分钟的介绍与展示(如需道具请自备)。本项内容由自我介绍和特色工作两个环节组成,总分100分,其中自我介绍占40%,特色工作占60%。
2.谈心谈话。本项内容总分100分,现场抽题,决赛选手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由工作人员进行简单配合,限时5分钟。
3.案例分析。本项内容总分100分,现场抽题,决赛选手根据题目要求,从案例背景、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实施办法、经验启示等5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限时5分钟。
五、成绩计算
初赛成绩带入决赛,占总成绩的10%;决赛环节的三个项目分别占总成绩比重如下:自我介绍与展示占20%,谈心谈话占40%,案例分析占30%。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评出各获奖等级,具体获奖等级及名额另定。
六、其他事项
1.参赛要求。全体辅导员参加初赛环节,初赛结束后,成绩前三名直接进入决赛。各院系按照要求推荐一名辅导员进入决赛环节,推荐要求另行通知。
2.赛程安排。(具体安排另通知)
初赛:10月底
决赛:11月中旬左右
3.奖励与表彰。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基础知识测试单项奖,颁获证书和奖励。获奖辅导员可优先推荐参加浙江省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辅导员技能竞赛情况作为优秀辅导员推荐参考依据。
学工部(团委)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基础知识测试参考资料(部分)